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等有關規定,因工作需要,汕頭市紀委監委公開招聘市紀委監委廉政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員1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情況簡介
汕頭市紀委監委廉政教育管理中心是汕頭市紀委監委屬下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科級。
二、招聘范圍
(一)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社會人員。
(二)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或經國家教育部認證取得國(境)外相應學歷、學位的2021年畢業生(含符合廣東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的高校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較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無違紀違法記錄。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5.具備招聘崗位所須的條件,詳見《汕頭市紀委監委廉政教育管理中心2021年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試用期、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2.受過黨紀、政務(政紀)處分的人員;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即與汕頭市紀委監委在編在職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
6.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或者沒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人員。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符合《汕頭市引進博(碩)士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條件的,享受相應薪酬、福利待遇及培養管理優惠政策。
五、招聘公告的發布
招聘公告在以下官網發布:
汕頭市紀委監委官網(汕頭廉政網):
http://jw.shantou.gov.cn/
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
http://www.shantou.gov.cn/hrss/
六、報名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日(共3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汕頭市樂山路8號汕頭開放大學。
(三)報名材料
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驗后當場退回):
1.本人填寫《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汕頭市紀委監委廉政教育管理中心)》(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版大一寸彩色相片)(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證,近期免冠正面相片2張(同版大一寸彩色相片)。
3.本人畢業證、學位證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材料;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
4.報考崗位要求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的,須提供本人所在基層黨組織出具的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的證明材料。
5.報考崗位要求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的,須提供本人相應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記錄等證明材料。
6.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
7.2018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3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市選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擔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等對象,須在報名期限內提交省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等材料。